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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3000000/2025021700000031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5-02-17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 沙政办〔2025〕6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湾市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容缺后补受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7 11: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运行,充分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活力,优化重点项目前置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项目。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的工程建设项目外,依法应当办理各类审批、备案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适用对象。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纳入各类信用管理失信“黑名单”情形。申请人不愿作出承诺或无法作出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材料。对未取得施工许可已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不适用“容缺预审”审批模式。

二、办理流程

(一)对符合容缺预审条件的审批服务项目,各相关部门收件后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容缺的申报材料,同时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预审承诺书》(式样见附件),要求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补齐,并说明逾期的后果。

(二)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容缺预审承诺书》(一式二份)提交审批部门,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当场退还申请人,一份由审批单位存档备查。若容缺预审项目需第三方承诺负责的,则《容缺预审承诺书》同时由第三方签字盖章承诺,并增加一份承诺书由第三方留存。

(三)经相关审批部门审查后,符合容缺预审条件的,按照“急事急办、能快则快”的原则,为申请人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容缺预审项目在审批过程中,根据项目类型所需审批流程的不同阶段,由各阶段流程最后一个审批窗口或科室负责校验容缺预审欠缺材料并通知追补,在申请人申报材料补齐的前提下出具正式审批结果;流转过程中,每个审批环节要负责提醒申请人对前一环节进行材料补齐。

(五)各相关审批部门应严格执行容缺预审的时限要求,且不得作为补办件审批,同时应明确责任人,负责建立容缺预审专项档案和材料追补。申请人未在容缺预审承诺书规定时间内补齐欠缺材料的,各相关审批部门有权终止容缺预审程序,作废事先准备好的审批批文;申请人对连续两次未能在承诺期限内补全容缺材料的,相关审批部门不再提供任何容缺预审服务。

(六)申请人在承诺书规定时间内补齐欠缺材料的,除非期间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外,都应当场向申请人提供正式的审批结果。对申请人在承诺规定时间内尚未补齐欠缺材料的,各相关审批部门不得擅自发放正式的审批结果。

(七)实施容缺预审的项目,涉及收费的,申请人应依法依规及时缴纳。

三、相关要求

(一)科学制定标准。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部门负责审批服务的项目进行认真研究,逐一制定容缺预审执行标准,包括容缺预审事项、容缺材料、容缺时限等。对暂缺的申请材料,只要不直接关系他人的重大利益,或不属于本部门必须通过审查才能作出预审意见的,一般可先予以容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在指定审批环节追补;认真梳理项目审批所需流程的每个环节和承诺时限(包括涉及的中介服务),仔细测算完成阶段流程至最后一个审批环节受理前所需时间,科学、合理地制定容缺时限。

(二)加强政策指导。各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主动了解审批情况,强化政策业务指导,帮助申请人准备相关审批材料,主动告知审批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对项目的审批条件,可建立预审查制度,由前期相关审批部门集中提出初步审批意见,以便项目审批尽快进入下一环节,确保项目审批顺利开展。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重大项目容缺预审跟踪服务力度,做到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审批项目的实际情况,尽快研究操作规程,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容缺预审的材料补齐、全程跟踪、档案建设及加强前、后方的协调联络工作,确保容缺预审流程运转顺畅。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组织联审联办,除有明确规定外,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再派员至现场勘察、验收。严格执行“缺席默认”和“超时默认”制度,对联审联办过程中缺席或未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的,视为同意办结,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承担。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部门容缺预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沙湾市工程建设审批容缺后补承诺书

           2.沙湾市工程建设审批容缺后补事项表

附件1:沙湾市工程建设审批容缺后补承诺书.docx

附件2:沙湾市工程建设审批容缺后补事项表.doc

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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