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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09 13:45:3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沙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其良性运行,提高全市农村饮水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3 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201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总体要求,沙湾市制定了《沙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起草依据

《沙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起草,主要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卫生厅、环保厅、财政厅五部委联合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农经〔2014〕120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23 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沙湾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全市农村人口乡村振兴奔小康的一项重要工作。让全市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此项的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群策群力做好此项工作。

四、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沙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内容共分八个章节四十一个条款,覆盖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八个大块方面的工作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3条。主要明确了制定该文件的依据、适用范围和解决的问题。

第二章为组织机构,包括3条。主要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责任主体、管理模式以及管理职责和财政局对饮水工程管理资金拨付、落实财政的扶持政策。

第三章为工程管理,包括10条。主要明确了饮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管理及管理人员的“责、权、利”。

第四章为供水管理,包括5条。主要明确了供水管理单位管理内容及工程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为水源水质管理,包括8条。主要明确了水源保护要求、水质净化措施方法、水质检测要求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

第六章为供水工程的经营管理,包括7条。主要明确了管理模式,供水的计量与水费的征收的依据。

第七章为法律责任(奖励与处罚),包括3条。主要明确了奖惩的情形。

第八章为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本管理办法施行日期为2022年3月9日。同时废止《沙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理办法(试行)》(沙政办〔2005〕165号)。

政策解读主体:沙湾市水利局

第一负责人:王道强(水利局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杨建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站长)

联系电话:0993-690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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