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沙湾市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政策解读
为积极顺应国家政策趋势,推动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废止《沙湾市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原政策”)相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废止背景
2022年3月8日,我市出台《沙湾市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随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正式实施,我国在经济政策导向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国家对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及选择性、差异化财政奖励或补贴的严格限制,旨在破除“逐底竞争”,化解产能过剩与内卷困境。在此背景下,我市以税收返还、财政奖励为核心的传统招商优惠政策《沙湾市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022】13号已难以契合当下工作形势与要求。
二、废止原因
1.可能使我市面临政策合规性风险,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相悖;
2.可能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不利于构建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本地市场生态。
三、废止内容及范围
1.废止文件
《沙湾市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沙政办〔2022〕13号)
2.时间节点说明
原政策自2022年3月8日起执行,试用期为1年,试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及时修改完善,如遇国家、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重大政策调整,本政策涉及的相关内容随之调整。2024年12月召开政府常务会,予以废止。
四、特别提醒
政策废止后,相关优惠措施停止执行。后续我们将结合本地实际,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研究制定更科学合理、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招商引资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读单位: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第一责任人: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叶湘江
日常解读人: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干部 党娟
联系电话:0993-60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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