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4091300000089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关于2024年沙湾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单位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经〔2024〕89号)、《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经函〔2024〕66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沙湾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塔城地区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经各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和乡镇、村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梳理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推荐6个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2家农民合作社,2家家庭农场承担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现将承担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署名单位各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些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依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993-6011729
联系地址:沙湾市新都综合楼1楼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编:832100
附件1:2024年沙湾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2:2024年沙湾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担单位
2024年沙湾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担单位.xlsx
2024年沙湾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单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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