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2-00826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 所属主题: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沙湾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实施项目公示公告
地区以《转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塔地财扶﹝2021﹞14号),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06万元。我市组织相关乡镇部门召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对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再次论证和讨论,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提取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3444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06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38万元。包括:沙湾市四道河子镇棉花种业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沙湾市安集海镇安集海村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沙湾市监测户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沙湾市东湾镇夹山子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以乡村振兴规划和我市乡村振兴年度工作计划为依据,坚持强产业、显特色、促增收的原则;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是将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四、监督方式: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资金项目安排表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监督电话:0993-6015768
附件:沙湾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沙湾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2日
附件:沙湾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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