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608152-2/2020-00106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0-01-24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沙湾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编制完成2019年沙湾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局贯彻落实《条例》、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作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沙湾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根据工作情况设立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
(二)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本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按照宜公开尽公开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办公室和党建办牵头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三)力求信息内容全面。通过沙湾新闻、县政府网、沙湾零距离等融媒体信息和互动交流的平台,提升县域林草工作信息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并走进《沙广行风热线》在节目中就进行解读,现场宣传林草法律法规,现场解答听众提问,取得较好效果。
(四)积极配合沙湾县行政服务中心推进网上办事,对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办事程序、流程、服务指南,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通知要求,对全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重新梳理,按程序取消了一批不符合上级法规的行政许可事项。
(五)2019年沙湾县林业和草原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9 |
322 |
3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98 |
209 |
20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 |
7 |
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17.269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沙湾县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
2020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沙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局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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