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504150000011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5-05-22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发文字号: | 沙政办〔2025〕13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湾市开展2025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卫健委、公安局、财政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商工信局:
现将《沙湾市开展2025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沙湾市开展2025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脊灰野病毒输入风险,持续巩固无脊灰状态,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沙湾市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轮:2025年4月15日—5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脊灰疫苗)查漏补种。
第二轮:2025年5月12日-1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脊灰疫苗补充免疫。
二、接种对象
(一)查漏补种对象:对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规定剂次的7周岁以下人群补足免疫剂次(2018年4月5日-2025年4月4日出生的儿童)。
(二)补充免疫对象:2020年1月1日-2025年2月28日出的儿童。
三、接种原则
(一)查漏补种原则: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程序(2021版)》进行补种。
(二)补充免疫原则:开展补充免疫的儿童不论其居住地、出生地、有无既往免疫史,均接种脊灰疫苗。其中,既往接种脊灰灭活疫苗(以下简称IPV)不足两剂次的儿童予以补足两剂次,既往接种IPV两剂次及以上的儿童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人力、经费、物资、车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社会组织动员工作,摸清目标儿童底数,确保“目标人群找得到、适宜疫苗种得上、责任区域管起来”,坚决防止脊灰野病毒疫情输入传播。
(二)加强协调配合。卫健委负责制定印发补充免疫活动方案,统筹疫苗供求,组织实施补种工作。财政局负责落实辖区内补充免疫活动相关培训、宣传、冷链运输、接种补助等相关工作经费。教体局负责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公安局负责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疫苗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局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村队(社区)负责搜索目标儿童、摸底登记,通知目标儿童监护人前往接种。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免疫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要在补充免疫活动启动前一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开展免疫活动相关信息,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布接种点详细地址、电话、联系人、免疫对象、免疫程序、防控措施、注意事项、监护人携带证件等重要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不良舆情事件,正确引导舆论。
(四)开展技术指导。组织市级技术指导组,采取现场实地查看、随访目标儿童家长、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明查暗访和座谈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综合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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