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608152-2/2017-00051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17-03-15 | 所属主题: | 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沙湾县城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道河子镇、大泉乡、金沟河镇,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驻县各单位:
现将《沙湾县城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沙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沙湾县城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洁净水平,决定在城区实施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地委扩大会议、县委第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化整为零、分点包片、各负其责、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城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
二、网格设置
根据辖区道路、建筑物等分布情况,将城区卫生责任区化整为零,设置三级管理网格,一级网格主要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其人行道、沿街个体工商户门前、城市出入口的环境卫生,网格长由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网格长由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环卫处处长担任;二级网格主要负责协调一级与三级网格间无缝对接,网格长由爱卫办主任担任,副网格长由绩效办主任、三道河子镇党委书记、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担任;三级网格分解成15个单元网格,主要负责社区所辖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各社区主任任网格长,网格员由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局、商务和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派出所(广场路、建设路、金沟河、大泉乡等派出所),卫生监督所、运管局等单位工作人员担任,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的原则,落实网格管理职责,综合整治城区环境卫生,进一步提高居民环卫意识,改善城区卫生面貌。
三、三级网格范围
(一)第一网格(凯旋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崔涛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路派出所、金沟河镇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交警大队东墙以西、北疆过境铁路以北、金沟河路以东、S115线以南。
工作范围:迎宾南路(全路)、凯旋路(全路)、金沟河南路(路东)、S115线(S115线与金沟河南路交界处向东至交警大队以西路段,路南)、人民路(人民路地下街红绿灯向东至检察院转盘路段,全路)、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二)第二网格(人民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田晓梅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金沟河南路以西、人民路地下街以北、世纪大道以东、S115线以南。
工作范围:金沟河南路(原交警大队路口红绿灯向南至人民路商业街红绿灯路段,路西)、人民路商业街路段(路北)、教育路(与S115线丁字路口交界处向南至人民路商业街十字路口路段,全路)、S115线(原交警大队红绿灯向西至大十字红绿灯路段,路南)、星光街(全路)、世纪大道(大十字红绿灯向南至步行街丁字路口路段,路东)、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三)第三网格(塔城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李彦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金沟河南路以西、北疆过境铁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人民路商业街至步行街以南。
工作范围:金沟河南路(人民路商业街红绿灯向南至广场东路丁字路口路段,路西)、人民路(商业街路段,路南)、教育路(人民路商业街十字路口向南至广场东路丁字路口路段,全路)、世纪大道(步行街丁字路口向南至广场路十字路口路段,路东)、广场东路(全路)、塔城东路(世纪大道十字路口向东至金沟河南路、全路)、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四)第四网格(少年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潘多多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场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世纪大道以西、塔城西路以北、友好南路以东、S115线以南。
工作范围:世纪大道(大十字红绿灯向南至塔城路十字路口路段,路西)、塔城西路(路北)、火车站路(S115线十字路口向南至广场西路十字路口路段,路西)、广场西路(广场西路十字路口向西至友好南路路段,路北)、S115线(大十字红绿灯向西至友好路十字路口路段,路南)、少年路(全路)、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五)第五网格(广场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方宏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场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世纪大道以西、北疆过境铁路以北、友好南路以东、S115线以南。
工作范围:世纪大道(塔城路十字路口红绿灯向南至铁路桥路段,路西)、广场西路(全路)、塔城西路(世纪大道红绿灯向西至火车站路丁字路口路段,路南)、火车站路(团结广场四周路段)、友好南路(广场西路丁字路口向南至铁路,路东)、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六)第六网格(体育场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王丽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场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世纪大道以西、S115线以北、奎屯路以东、智慧大道以南。
工作范围:世纪大道(大十字红绿灯向北至智慧大道红绿灯路段,路西)、S115线(大十字红绿灯向西至奎屯路十字路口路段,路北)、奎屯路(S115线向北至智慧大道路段,路东)、智慧大道(世纪大道红绿灯向西至奎屯路十字路口路段,路南)、古道街(全路)、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七)第七网格(沙城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曹文华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金沟河北路以西、S115线以北、世纪大道以东、智慧大道以南。
工作范围:世纪大道(大十字红绿灯向北至智慧大道红绿灯路段,路东)、S115线(大十字红绿灯向东至金沟河路十字路口路段,路北)、智慧大道(世纪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向东至金沟河路十字路口路段,路南)、团结路(S115线向北至智慧大道路段,全路)、和平路(全路)、聚乐巷(全路)、团结巷(全路)、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八)第八网格(老沙湾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王爱萍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迎宾北路以西、S115线以北、金沟河路以东、胜利路以南。
工作范围:迎宾北路(全路)、金沟河北路(和平广场红绿灯向北至胜利路丁字路口,路东)、S115线(原交警大队红绿灯向东至交警大队,路北)、智慧大道(金沟河北路十字路口向东至迎宾北路交界处路段,全路)、金昌路(全路)、重庆路(全路)、上海路(全路)、金牛路(全路)、规划四号路(全路)、福州路(全路)。
(九)第九网格(光明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许玮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金沟河北路以西、智慧大道以北、世纪大道以东、大泉城郊西村(二道河子村)以南。
工作范围:世纪大道(智慧大道红绿灯向北至大泉城郊西村路段,路东)、智慧大道(世纪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向东至金沟河路十字路口路段,路北)、团结路(智慧大道红绿灯向北至光明路路段,全路)、金沟河北路(智慧大道红绿灯向北至武警中队路段,路西)、光明路(全路)、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十)第十网格(伊宁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陈春艳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场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世纪大道以西、智慧大道以北、奎屯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
工作范围:世纪大道(智慧大道红绿灯向北至大泉城郊西村桥头路段,路西)、智慧大道(世纪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向西至奎屯路十字路口路段,路北)、奎屯路(智慧大道十字路口向北至环城北路路段,路东)、环城北路(奎屯路丁字路口向东至大泉城郊西村桥头路段,路南)、耘田路(全路)、文明路(全路)、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十一)第十一网格(奎屯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马雪红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场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奎屯路以西、S115线以北、友好北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
工作范围:智慧大道(奎屯路十字路口红绿灯向西至友好北路十字路口路段,全路)、奎屯路(S115线向北至环城北路路段,路西)、环城北路(奎屯路丁字路口向西至友好路路段,路南)、友好北路(S115省道十字路口向北至环城北路,路东)、S115线(奎屯路十字路口向西至友好北路十字路口,路北)、阿里巴巴大楼东侧路(全路)、乌苏路(全路)、平安巷(全路)、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十二)第十二网格(乌鲁木齐西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刘芬荣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场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友好路以西、北疆过境铁路以北、大泉开发区以东、智慧大道以南。
工作范围:智慧大道(友好北路十字路口红绿灯向西至桃园一期十字路口红绿灯路段,路南)、友好路(智慧大道十字路口向南至北疆过境铁路路段,路西)、S115线(友好路十字路口向西至高速公路出入口路段,全路)、西公园路(全路)、桃园路(S115线丁字路口至智慧大道十字路口全路)、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
(十三)第十三网格(天山路社区辖区)
网格长:徐红梅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场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金沟河路南延段以西、乌奎高速路以北、西公园路以东、北疆过境铁路以南。
工作范围:金沟河路南延段(全路)、世纪大道南延段(铁路桥向南至乌奎高速公路,全路)、天山路(全路)、玉新路(全路)、新华路(全路)、宝祥路(全路)、宝山路(全路)、平房区巷道。
(十四)第十四网格(林场社区辖区)
网格长:于秀娟
网格员: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场路派出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网格员职责及联系方式参照沙政办【2016】185号文件。
网格划定:友好北路以西、林场路(智慧大道西延段)以北、桃园三期以东、环城北路延伸段以南。
工作范围:友好北路(智慧大道十字路口向北至汇金燃气公司路段,路西),林场路(智慧大道西延段)(桃园路十字路口向西至桃园三期南区路段,全路)、桃园路(智慧大道丁字路口向北至桃园二期平房区全路)、林荫路(桃园二期至三期中间路,全路)平房区巷道。
(十五)第十五网格(金沟河工业园区)
金沟河工业园区责任区环境卫生保洁及督促管理工作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四、工作职责
(一)三道河子镇:负责网格内所有路段、居民区院落、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督促检查。具体负责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便民警务站)门前“三包”区、统一分配区卫生保洁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周五室内外卫生大扫除开展情况的检查评比,三道河子镇每月向爱卫办反馈落实情况。
(二)其它网格员
1、住建局:负责督促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地、物业公司、供热企业、燃气公司做好门前“三包”区的卫生保洁,并负责清理和制止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
2、商务和经信委:负责督促大中型企业做好门前“三包”、统一分配责任区的卫生保洁。
3、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运输公司做好门前“三包”、统一分配责任区的卫生保洁。
4、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饭店、餐馆、服装店、超市商店、菜店、馕店、农资店、干洗店、杂货店、装璜店、培训机构等做好门前“三包”区的卫生保洁。
5、文广局:负责督促网吧(游戏厅)、KTV歌舞厅、音响店、书店、棋牌室、体育彩票店等做好门前“三包”区的卫生保洁。
6、卫生监督所:负责督促宾馆(旅社)、洗浴城(浴池)、理发店、美容院、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做好门前“三包”区的卫生保洁。
7、交警大队:负责对车辆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的清理处罚及清雪期间的交通管制和车辆清理。
8、派出所:负责督促宾馆、旅社、废品收购、棋牌室等特殊行业做好门前“三包”区的卫生保洁。
9、运管局:负责督促汽车维修企业(门店)、各类驾校做好门前“三包”区的卫生保洁。
10、安监局:负责督促各加油站做好门前“三包”区的卫生保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动配合。建立由爱卫办牵头,三道河子镇、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园林处)、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商务和经信委、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文广局、安监局、运管局等多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每10天召开一次分析推进会,协调解决疑难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三道河子镇及其社区要调优调强卫生专干、网格员,配齐楼栋长(巷道长),合理设置小网格,进一步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工作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切实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网格化管理抓实、抓好。大泉乡、金沟河镇要参照城区网格化管理方案制定本乡镇网格化管理方案,切实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三道河子镇要通过走访入户、媒体、会议等途径向广大居民宣传环境卫生保护常识,增强居民环卫意识,规范居民文明卫生行为。文广局要利用电视台、电台主动宣传报道环境卫生工作,营造“维护环境卫生人人都是责任人”的良好氛围。住建、公安、文广、商务和经信、交通、卫计、运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企业、个体等进行宣传引导,使其切实转变意识,积极主动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工作实效。爱卫办要牵头制定城区网格管理考核办法,督促各网格长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各网格对辖区单位责任路段环境卫生及冬季清雪进行督促、检查。网格员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认真负责地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部门要抓好“三包”区、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带头行动、及时清理保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爱卫办、绩效办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各网格开展工作情况及各单位、部门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各网格开展工作情况做为抽调人员单位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推动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网格管理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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