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湾市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法律有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第四款“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有需要。随着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需求的增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不科学的问题显现,市场上非法违法行为增多,需要对我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进行规划,促进沙湾市烟花爆竹经营布局更趋合理、经营秩序更趋有序,形成一个安全规范、便民便利、竞争有序,与沙湾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需求和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的烟花爆竹经营格局。
二、文件制定过程
《规划》起草过程中,市应急管理局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2月27日,电话征求各乡镇意见,积极宣传告知拟新增烟花爆竹销售点位事项,对意向经营人进行摸排,统计新增烟花爆竹意向经营人名单。2024年4月9日,制定《关于拟定<沙湾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的实施方案》。2024年4月16日,经调研形成《沙湾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情况调研报告》,根据现有店(点)经营情况、分布情况、覆盖人口状况等实际为科学布点规划做好准备。2024年4月28日,在政府网站发布《沙湾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店(点)经营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公告》。2024年5月8日,联合市公安局在沙湾市应急指挥中心举办“烟花爆竹销售店(点)经营(包括意向经营)人员教育培训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要求,申请许可流程,公安局讲解烟花爆竹店(点)治安管理方面要求,现场征求意向经营者意见建议。2024年5月21日,形成《沙湾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5月23,在征求公安、市监局、消防救援大队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沙湾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文件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四)《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五)《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
四、文件主要内容
《规划》共五个部分,分别为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要求、具体布点数量、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规划依据。烟花爆竹作为高危行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行政许可有严格规定和明确要求,《规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部分为规划原则。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四条的规定,确定我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的原则: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当竞争。
第三部分为规划要求。一是明确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规划控制数,并与各镇(街道)控制数相衔接。二是明确布点基本要求。三是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准入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注意事项和退出条件。
第四部分为具体布点数量。明确各街道乡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控制数。
第五部分为实施程序。主要从方案制定修订、发布公告、申请受理、现场审核、作出决定、颁发许可证方面说明具体的实施程序。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政策宣传、严格审核、强化监管三个方面,明确职责要求和工作要求,确保《规划》落实。
政策解读单位:沙湾市应急管理局
第一责任人:徐云忠 应急管理局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日常解读人:邵 强 应急管理局局干部
联系电话:0993-6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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