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关于《塔城地区沙湾市大泉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大泉乡 发布时间:2024-09-27 18:52: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以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有关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编制《塔城地区沙湾市大泉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塔城地区及沙湾市重大空间战略要求,对大泉乡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

二、制定依据

本规划根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上位规划、政策方针,以及地方规范标准进行编制,并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主要包括:

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5年修正);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修正);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

2.标准规范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

(2)《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4)《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

(5)《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年);

(7)《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8)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

3.政策性相关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 号);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5)《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新党发〔2020〕18 号);

(6)《关于在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新党厅字〔2020〕56 号);

(7)《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5 号);

(8)其他相关政策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空间格局规划:

1.农业发展空间:落实沙湾市国土空间规划,同时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因地制宜划定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等农业发展区域,合理引导农业现代化。规划构建大泉乡“两区一园”的农业空间格局。

“两区”:国道G312以北的以种植功能为主导的区域划入农副产品种养区。重点发展畜牧业与传统种植业,发展特色农业;国道G312以南的大泉乡草场划为生态草场游牧区,发展生态牧业的同时保护草场。

“一园”:落实沙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基地的核心区,即农业产业化高新科技园,规划培育壮大制种育种、有机食品精深加工、生物科技、中药研发、涉农电商等产业。

2.生态保护空间:落实沙湾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安全格局、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区域,识别重要生态廊道、生态屏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开敞空间网络体系。规划构建大泉乡“一带、一廊”的生态安全格局。

“一带”:落实沙湾市国土空间规划,以大泉乡草场为核心划定南部天山山路水土保持带。

“一廊”:金沟河流经大泉乡东部,落实沙湾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金沟河生态廊道。

3.城乡发展空间:明确镇村体系的规模等级和空间结构,结合村庄分类与布局,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完善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乡镇社区生活圈与乡村社区生活圈。依托沙湾市发展,以大泉乡政府为核心,中心村包括,城郊东村、城郊西村、三道沟村融入沙湾市,城乡融合发展;杨家庄村、烧坊庄子村、大泉村三个村为聚集提升类村庄;叶家湖村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其余村庄为一般村。由此形成“乡政府—中心村—一般村”三级镇村体系,同时规划构建“一心、两轴、三片区”的镇村发展格局。

“一心”:大泉乡政府,大泉乡行政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沿村道串联大泉乡大部分村庄及大泉乡政府的乡村振兴发展轴;沿大泉路连接大泉乡政府与沙湾市的城乡融合发展轴。

“三片区”:临近沙湾市的大泉乡政府、城郊西村、城郊东村及部分三道沟村、杨家庄村、烧坊庄子村划入城郊融合发展区;国道G312以北的其他区域划入农副产品种养区;国道G312以南的大泉乡草场划为生态草场游牧区。

产业发展引导:规划期内,大泉乡乡域体系空间分布以现状为依托。产业布局规划充分考虑乡域体系发展的动态过程中各种影响因素,产业布局规划体现政府驻地、中心村发展为先导的原则,使各村庄之间形成有机联系和合理的等级关系。根据大泉乡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方向,结合当地资源、产业结构、发展布局、行政界限、交通因素,规划确定大泉乡的乡域体系空间结构模式为“一核两园三区”。

一核:一心为大泉乡政府驻地,是全乡综合服务核;

两园:农业产业化高新科技园、牧业产业发展示范园。

三区:城郊融合发展区、农副产品种养区、生态草场游牧区。

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设施:

保留并优化乡域内现状道路,适度增加次干道和支路建设密度,加强乡政府驻地与周边乡村的高效连接。以叶河公路、大泉公路为乡域联系主干路,大泉路主要连接南北向道路,叶河公路主要连接东西向道路,使得乡政府驻地与各村之间形成快捷、方便的交通网络。

2.市政设施:

统筹提升水、电、气、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3.公共服务保障:

规划形成“市级近郊系统共享服务—市级城郊融合共享服务—乡级共享服务”的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其中大泉乡政府为乡级共享服务的中心。

乡镇服务设施布点合理,建立配套的文体、医疗服务设施体系。各行政村规划集中设置文化活动室、物流配送点、警务室、村务室、便民农家乐、卫生服务站、农家书屋和老年活动室等设施。

历史文化保护: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查明本地历史文化资源,梳理乡镇域范围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必要的控制地带,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

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旅游价值,加大保护利用力度,推动文化旅游发展。统筹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政策解读单位:自然资源局

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建文

日常解读人:自然资源局干部  赵国军

联系电话:0993-6011042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