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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博尔通古乡 发布时间:2024-09-30 18:39:10 浏览次数:97 【字体: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以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有关要求,加快建立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编制《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依据

本规划根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上位规划、政策方针,以及地方规范标准进行编制,并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8.《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发〔2022〕27号);

9.《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自然资办〔2020〕46号);

10.《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3年);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3.《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发改开放〔2020〕1921号);

14.《塔城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以及国家、自治区、地区、沙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主要内容

空间格局规划:

1.农业空间:全面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高效特色的农业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规划至2035年,乡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8.65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7.86万亩。

2.生态空间: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依据沙湾市下发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至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633.80平方公里。

3.建设空间:推进以乡政府驻地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实现乡村振兴。依据村庄分级分类结果,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不超过979.34公顷。

产业发展引导:

根据博尔通古乡的资源和产业基础,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构建“一带·两心·三区·多点”的产业结构。

一带:旅游发展带;两心:综合服务中心、特色农产品加工中心。

三区:鹿角湾旅游发展区,以鹿角湾景区为旅游发展核心。农牧发展区,依托牧业优势地位,推进全乡畜禽品种改良。特色种植区,选取抗虫抗病抗旱土豆品种,推动全乡农作物增收,同时推动特色高粱、甜菜、红花种植。

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设施:优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布局,推进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内联外畅的现代交通体系,优化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区域的交通便利性和通达性。

拓宽X819道路至12米;完善S101省道旅游配套和旅游服务。连接黄河路与X819,构建乡域旅游内部环线。

维护提升内部交通路网。规划新增公共汽车客运站点。建设完善4处停车场,满足旅游集散需求。

2.市政设施:统筹提升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乡村社区15分钟生活圈建设。

规划保留大南沟水厂,水厂规模为1505m³/d。管网管径为100mm-80mm。规划喀拉巴斯陶村与加尔肯加尕村单独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管径为150mm-300mm。

规划设置垃圾收集点,集中于博乡垃圾转运站,至沙湾市统一处理。在旅游产业村落实施旅游公厕的改建、新建。

3.公共服务保障:构建覆盖乡村,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加快社区生活圈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处;补建老年人活动室6处;全乡建设室外健身场地、避难场所、停车场等活动空间。

历史文化保护:

统筹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与乡村发展,构建合理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弘扬沙湾市的历史文化。

保护乡域范围内市级文保单位,落实文物保护范围线,限制建筑风貌控制线内的建设项目。尊重历史文化要素的分布规律,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

政策解读单位:自然资源局

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建文

日常解读人:自然资源局干部  赵国军

联系电话:0993-601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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