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实施办法》决策背景及制定依据
加装电梯工作为重大民生实事,是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一项重要举措。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加装电梯列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项目改造范围。自治区住建厅牵头制定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建城【2020】61号),随后塔城地区行署下发了《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塔行办发【2021】14号)等文件。2021年,随着新疆阿克苏市对成功试点加装电梯的宣传和推广,我市决定迅速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技术导则》、《乌鲁木齐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沙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对加装电梯的程序和管理进行规定,使老楼加装电梯的实施和管理走向正规化。
二、内容解读
(一)哪些楼房加装电梯能够享受相关政策?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房屋征收范围,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普通住宅(市属国资单一产权住宅除外)。
(二)加装电梯是政府工程吗?
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主、政府引导”的原则开展,财政补助不属于财政投资,不形成政府固定资产。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加装电梯的投资方依法享有加装电梯的相关权益,并承担电梯投入使用后的管理责任。
(三)加装电梯居民需要出资吗?
目前,加装电梯基本分为三种模式:
一是纳入政府年度建设计划且已履行报批手续的,由同一单元内业主共同集资,可按楼层高低以不同例出资,政府给予每部50%的补助且不高于25万元/部(含水、电、气、暖、通信、广电网络等管线改造费用)的建安费。电梯后期的运营费,由业主自行负责电梯的运营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运营管理)。
二是未纳入政府年度建设计划但同一单元内业主自行协商愿意安装的,全部费用由主业自行承担建安费和运营费,政府不给予补助。
三是由产权单位或集体组织决定出资,安装与运营由产权单位或集体承担,政府不给予补助。
(四)加装电梯基本流程是什么?
最小以单元为单位,由居民共同决定,选定加装电梯建设实施主体,实施主体负责征求居民意见、制定加装电梯方案、资金筹集、后期管理方案、申报建设、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等工作,施工结束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后,申请财政补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居民如何申请加装电梯?
依照《实施方案》规定,单元门口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居民可先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有一户居民提出加装电梯申请,街道、社区可组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代表立即征询居民意愿,做到“一户申请就启动”。鼓励产权单位和集体提出申请,整栋楼提出申请的优先批准实施。项目启动后,街道、社区组织业主进行表决,业主同意比例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由业主共同选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
(六)加装电梯实施主体谁来选定?
业主自主选择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或业主委员会作为加装电梯实施主体。
(七)加装电梯实施主体负责哪些工作?
实施主体受加装电梯单元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首要责任,具体负责资金筹集、项目报建、组织实施等工作。
(八)加装电梯有哪些政策支持?
加装电梯工程不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手续,但需向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备案;加装电梯新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政府对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履行报批手续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给予资金补助。
(九)我市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有多少?
符合《实施办法》适用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可依程序申请财政补助,补助资金按每部50%的补助且不高于25万元/部(含水、电、气、暖、通信、广电网络等管线改造费用)。
(十)电梯加装后谁来保养维护?
电梯安装合格后的维护使用,由本单位居民做为建设者共同进行保养维护,承担电梯的保养维护费用。也可由居民协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物业公司等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政策解读主体: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负责人:徐德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日常解读人:王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办主任)
联系电话:0993-601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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