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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法条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31 21: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违法行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

处罚: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警告、50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 34 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5条。

处罚实施机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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