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13000000/2024091300000072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4-09-13 所属主题: 自然资源领域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沙自然资告字[2024]23号)

发布时间:2024-09-13 18:24:27 浏览次数: 【字体:

沙湾市人民政府以沙政函[2024]274号文件批准挂牌出让[20242741号]和[2024274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20242741号]宗地,位于哈拉干德工业园区红山公路东侧、312国道南侧,用地面积6417平方米,容积率≥0.5,建筑系数30%,建筑高度≤12米,土地用途设定为公共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挂牌出让起始价94万元,履约保证金47万元,每次报价增幅5万元;

2.[20242742号]宗地,位于哈拉干德工业园区红山公路东侧、312国道南侧,用地面积72平方米,容积率≥0.5,建筑系数30%,建筑高度≤12米,土地用途设定为公共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挂牌出让起始价1万元,履约保证金0.5万元,每次报价增幅0.05万元。

二、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于2024年9月13日开始发布公告,挂牌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1:00时至2024年10月17日18:00时。地点: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或电子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三、竞买人范围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到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者,方可领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五、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7:00时止。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缴纳了竞买保证金(以到账的银行小票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票据时间为准)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结束后,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交纳成交价款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确立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出让人:沙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沙湾市奎屯路12号

电话:0993-6019527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沙自然资告字[2024]23号).pdf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