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13000000/2025022700000015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2-27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

沙湾市“农地入市”试点: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5-02-27 11:25:04 浏览次数: 【字体:

自2023年自然资源部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以来,塔城地区沙湾市积极响应,在制度建设、土地规划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发展潜力。

2023年12月29日,沙湾市金沟河镇宋圣宫村43.87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出让给沙湾红杉誉辣椒加工厂,成交金额达269.07万元。这一举措让“沉睡”的土地资源焕发新生,推动了金沟河镇宋圣宫村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并创造了多个就业岗位。

沙湾市金沟河镇宋圣宫村村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巴力斯·巴彦说:“这次土地入市以后,对我们村来说是个大好事。以前这些土地闲置着,现在‘入市’了后,不仅给村集体收入每年增收了90余万元,还让村里的劳动力有了就业机会,村上有40余人在厂子里干活儿。而且这也为村里打造其他产业的发展开了个好头,相信未来我们村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地入市”规范、有序进行,沙湾市严格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划定了严格的范围限定。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地政管理科工作人员田璐说:“凡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仓储、商业旅游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均可纳入入市交易范围。现状为农用地、未利用地,需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新增建设用地的,暂不纳入入市交易范围。”

除了严格的范围限定外,沙湾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还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地政管理科工作人员田璐说:“首先要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且入市地块要完成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只有权属清晰的土地才能进行入市交易。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管控等相关要求。还有就土地相关处理要到位,比如土地补偿需到位,还要具备开发建设所需的‘三通一平’等基本条件。要严格履行审批及表决程序,认真遵循交易的规范,交易完成后要签订相关合同,并报我局和农业农村局备案。”

在推进“农地入市”工作中,沙湾市始终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此次宋圣宫村土地交易,市财政不收取增值收益调节金,全部收益归宋圣宫村集体所有,用于公共服务和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沙湾市金沟河镇宋圣宫村包村干部石琴说:“我们计划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村上60岁以上老人的福利发放,以及(村上)老年互助中心的建设,剩余的部分资金,我们计划用于村民的分红,让广大村民切切实实地享受到农地入市带来的红利。”

随着沙湾市“农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农地入市”的成果不断显现,越来越多的乡村有望像金沟河镇宋圣宫村一样,借助“农地入市”的东风,实现产业振兴和经济发展。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王子榕说:“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宗,总面积达47.09亩,成交金额实现288.07万元,带动产业投资规模2417.9万元,提供就业岗位50余个。下一步,计划在四道河子镇、大泉乡、乌兰乌苏镇及具有入市条件的乡镇继续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扩大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模,探索更多的入市模式,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