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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020010/2022-00826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9-27 所属主题: 稳岗就业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22-09-27 22:50:25 浏览次数: 【字体: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未超过3年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借款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贷款(2年贷款期内政府全额贴息)。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年贷款期内政府贴息50%)。

联系科室:创业服务中心(市人社局二楼205室)

联系人:孙存颖

联系电话:0993-60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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