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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3000000/2024122500000463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2-25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24-12-25 17:37:0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共14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出食用农产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凯旋路35-21号(印象江南小区底商一层)的沙湾市三道河子镇一棵松商贸销售的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与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8个检测方法。

抽检项目包括苯地塞米松,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毒死蜱,噻虫胺,腈苯唑,地美硝唑,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吡虫啉,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腐霉利,腈菌唑,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二氧化硫,敌敌畏,氯霉素,甲氧苄啶,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硝唑,镉(以Cd计),苯醚甲环唑,啶虫脒,噻虫嗪,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多菌灵,多西环素,联苯菊酯等共30个指标,共抽检沙湾市行政范围内6家被抽样单位的14批次。

其中:检出合格13批次,不合格1批次。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购进日期/批号

分类

检验机构

1

沙湾市艾力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厂

沙湾市大泉路

沙湾市三道河子镇达德肉店

新疆

牛肉

/

2024-11-05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蓝天白云有限公司牛羊屠宰场

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

沙湾市林鲜肉店

新疆

牛肉

/

2024-11-07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3

沙湾市艾力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厂

沙湾市大泉路

沙湾市三道河子镇达德肉店

新疆

羊肉

/

2024-11-06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4

/

/

沙湾市林鲜肉店

新疆

鸡肉

/

2024-11-06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5

/

/

沙湾市军强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

新疆

韭菜

/

2024-11-07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6

/

/

沙湾县尚客超市

新疆

油麦菜

/

2024-11-07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7

/

/

沙湾县尚客超市

新疆

辣椒

/

2024-11-06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8

/

/

沙湾市三道河子镇一棵松商贸

新疆

香蕉

/

2024-11-07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9

/

/

沙湾县尚客超市

新疆

鸡蛋

/

2024-11-05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0

/

/

沙湾市三道河子镇一棵松商贸

新疆

鸡蛋

/

2024-10-31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1

/

/

沙湾爱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

鸡蛋

/

2024-11-07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2

/

/

沙湾爱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

核桃

/

2024-11-01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3

/

/

沙湾爱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

花生仁

/

2024-11-07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附件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加工、使用、销售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1

/

/

沙湾市三道河子镇一棵松商贸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凯旋路35-21号(印象江南小区底商一层)

/

/

2024-11-02

噻虫胺‖0.84mg/kg‖≤0.2mg/kg;噻虫嗪‖1.42mg/kg‖≤0.3mg/kg

食用农产品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附件4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一、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虫害而违规加大用药量,或者没有按规定的采摘期进行采摘所致。

二、噻虫嗪

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食品中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姜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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