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4101700000150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沙湾市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补贴项目的申请指南
补贴项目: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政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1号)
补贴对象: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及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厂
补贴标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为80元/头。
申领流程:养殖场(户)收集申报→乡镇监督员收集审核→养殖场(户)处理申报→乡镇监督处理审核。
补贴发放频次:每年发放一次。
补贴发放时限:中央资金下达后及时发放
受理单位:沙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咨询电话:0993-6017471
办公地址:沙湾市智慧大道60号阿里巴巴综合办公楼401室
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993-601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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