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4043000000131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沙湾市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公示
一.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新财农﹝2021﹞78号) 、《关于印发<塔城地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塔地财﹝2021﹞108号)、《沙湾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沙财农﹝2021﹞108号)、《关于鹿角湾景区禁牧区域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通知》(沙财字〔2024〕27号)。
二.补贴主管部门:沙湾市农业农村局
三.补贴对象:取得草场承包权证并按照《沙湾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群众。
四.补贴标准:一般性禁牧草场每年每亩补助6元;草畜平衡草场每年每亩奖励2.5元;水源涵养区禁牧草场每年每亩补助50元。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