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000/2024-00002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4-05-11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发放政策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202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管理办法(暂行)》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现将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发放政策公示如下:
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2014年开始实施的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14年启动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年限和标准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3年,补助标准为每亩300元,每年每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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