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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020010/2022-00826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0-10 所属主题: 社会救助

关于向沙湾市就业创业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20:27:34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市广大就业创业残疾人:

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切实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困难,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受2022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受封控管理无法正常经营的就业创业残疾人,并满足如下条件:1、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就业人数应占盲人按摩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含50%),盲人按摩机构与就业残疾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年以上。2、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创办的残疾人扶持性就业机构,机构内安置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三类残疾人不少于5人。3、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的残疾人。4、在沙湾辖区内营业的外地户籍个体就业残疾人在沙湾申报,沙湾户籍的残疾人在外地经营的在营业所在地申报。兵团户籍的残疾人在沙湾经营的,在兵团户籍所在地申报。5、在职的、退休的、有正常工资的残疾人,再次创业的不在本次补贴范围。6、超过劳动年龄段(16-59周岁)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有退休金的不扶持,没有退休金的可以扶持。

二、补贴标准机构每个2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800元。

三、申报材料1、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扶持性就业机构提供的材料: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残疾人就业人员名册,残疾人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残疾人证、机构与残疾人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沙湾农商银行卡号复印件等相关材料。2、个体工商户提供的材料: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残疾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沙湾农商银行卡号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就业创业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进行登记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

沙湾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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