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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3000000/2024091200000062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9-12 所属主题: 安全生产

沙湾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沙)应急罚〔2024〕10号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2 16: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处罚决定文号

(沙)应急罚〔202410

处罚名称

沙湾市天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智能化粮食绿色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擅自开工建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24 年 7 月 16 日,沙湾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对沙湾市天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智能化粮食绿色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

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沙湾市天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孙福林1200元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沙湾市天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22371559519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福林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8月2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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