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3000000/2026040800000040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4-08 | 所属主题: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沙湾市危旧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实施办法(草案)》起草情况说明
针对沙湾市区建筑抗震设防标准从1990年(沙湾是1993年)之前的抗震设防烈度6度,1993年至2001年执行7度设防,再到2002抗震设防烈度提高到8度,带来沙湾市2002年以前建设完成的建筑大多不符合现行标准。由于居民对房屋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认识不到位、“等拆迁”的惯性思维、自主更新在价格上的优势不明显等原因,这些隐患无法消除。
为解决以上问题,我局参考北京、上海、浙江、四川成都、江苏无锡等地出台的危旧房改造办法,拟定了《沙湾市危旧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实施办法(草案)》旨在通过自主更新解决房屋隐患。《办法》从申请与启动、规划与建设管理、产权处置与权益保障、政策支持与保障、监督管理与争议处理等方面提出建议,目的是通过此《办法》的出台,打通房屋自主更新渠道,并尽可能降低更新成本,促成自主更新原拆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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