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3-03581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 所属主题: | 行政许可内容 |
社会团体注销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材料:(一)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
(二)注销登记申请书(三)注销登记会议纪要
(四)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文件、(五)清算审计报告、(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七)社会团体印章(八)清算报告书(清算小员签字)
三、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工作日)
承诺时间:5(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 10:00:00至14:00:00 16:00:00至20:00:00
冬季10:00:00至14:00:00 16:00:00至20:00: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机构及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塔城路社区世纪大道南路72号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C14民政局窗口
八、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座机:0993-6028552
话务平台:0901-12345
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993-6011832
地址:沙湾市智慧大道69号右拐一楼民政局党政办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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