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3-03581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 所属主题: | 行政许可内容 |
关于2023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种苗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组成1个检查组,于10月20日至23日对15个沙湾市本级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签情况
2023年10月20日,按上级文件要求,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苗站组织开展了“双随机抽查”现场抽签工作。检查组按照要求,提前3天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通知书》。
二、检查内容
(一)现有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三)林草种子档案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执行林草种子包装、标签制度情况;
(五)生产经营的林草种子质量情况;
(六)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
(七)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现场查看被检单位生产基地、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
(二)检查2021—2023年生产经营档案,包括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组在检查后,当场填写《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结果告知书》并交付被检单位。具体如下:
(一)石河子花园镇腾飞苗圃园: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二)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兴旺苗圃: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许可证未及时变更,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三)沙湾市国营苗圃: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四)沙湾县瑞禾苗木专业合作社: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五)沙湾县金沟河镇海洋苗圃: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六)沙湾县乌兰乌苏镇绿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七)石河子市花园镇长美苗圃: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八)沙湾县乌兰乌苏镇义达园艺场: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九)沙湾县西戈壁镇绿植种植专业合作社: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十)沙湾县东湾镇洪亮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十一)沙湾市三道河子镇林子种植农场: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十二)沙湾市盈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十三)沙湾市尚春苗圃: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十四)沙湾市鑫亮园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生产经营档案未按新的档案模板建立,数字未更新的问题。
(十五)新疆春意然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自2023年3月办证至今没有任何经营。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满六个月未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注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的规定,若新疆春意然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3月前任未有任何经营活动,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以上条款对新疆春意然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并进行公告。
五、有关要求
请各乡镇苗圃务必提高重视,继续保持好的做法,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促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被检单位需在通报下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上报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古丽加娜提
联系电话:0993-6054346
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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