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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3000000/2026032700000143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3-27 所属主题: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办理情况

沙湾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17:31:11 浏览次数: 【字体:

经调查,沙湾市驾校协会存在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参加年检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团体年检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沙湾市民政局对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参加年检的沙湾市驾校协会予以撤销登记。

因无法与沙湾市驾校协会取得联系,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之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被撤销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公章、财务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开展除清算、注销以外的任何活动,否则将视为非法社会组织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送达之日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本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沙湾市民政局地址:沙湾市奎屯路20号

联系电话:0993—6024165  邮编:8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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