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4070300000009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办理情况 |
(沙)应急罚〔2024〕4号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号 | (沙)应急罚〔2024〕4 号 |
处罚名称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沙湾西戈壁加油站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2024年4月11日,我局执法检查人员检查该站三级教育培训档案资料中新上岗从业人员沙吾列·杰恩斯汗安全培训时间未达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学时。 |
处罚依据 |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给予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沙湾西戈壁 加油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223333024617N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韩广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5月13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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