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4122700000049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27 | 所属主题: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农村对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现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8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4〕32号)、塔地财社〔2024〕14号文件精神,下达你单位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25.9 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支持。该项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入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
二、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必须贯穿资金拨付、支出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收到转移支付资金后,需保持项目名称和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你单位要对农村脱贫户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脱贫户住房安全应保尽保。细化落实措施,对符合条件对象的危房,做好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并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录入改造信息,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为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一并下达2024年度中央对对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合作,按照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
附件:沙财社〔2024〕07号2024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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