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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020010/2023-03581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0-26 所属主题: 公共企事业单位

华电新疆沙湾能源有限公司(供热)

发布时间:2023-10-26 16:22:10 浏览次数: 【字体:

华电新疆沙湾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金沟河内区,距沙湾市区约3公里,占地约118亩。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金15060万元,目前在册职工66人。公司机组规模为1×35兆瓦+1×12兆瓦级背压机组配3×13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 并配套建设城市集中供热、供汽管网。机组于2018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2021年2月机组转入商运,机组年设计最大供热量371.5万吉焦、发电量2.18亿千瓦时,可满足供热面积360万平方米和91.7吨/小时工业蒸汽需求。目前供热面积220万平米。

华电新疆沙湾能源有限公司供热服务电话:0993-6012713

供热办公场所: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金沟河区鄯善路1号。

1.用热入网流程

(1)热用户(开发商)向供热企业提交书面并网申请;

(2)申请并网的热用户(开发商)提供如下相关资料;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提供申请用热建筑的政府准建审批文件、用热建筑整体规划图(包括:CAD 电子版规划图);

(4)竣工测绘报告。

2.勘查设计

(1)地勘资料;

(2)规划红线图;

(3)现状地下设施交底材料,供热企业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供暖方式,进行可行性确认。

3.签订供合同

签订《城市供暖合同》。

4.缴费

按照沙发改字〔2017〕306号)文件中的价格要求,普通居民住宅用热价格为24.75元/平方米·采暖期,其他用户供热价格为26元/平方米·采暖期,按一个基本供暖期150日计算,供暖期从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的4月1日止,室内供暖温度应满足《关于印发〈沙湾县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的通知(沙政发〔2013〕81号)》相关规定要求。

5.维修

有外网技术人员24小时协调处理各项维修、维护和抢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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