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logo
索引号: 0013000000/2024121800000240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2-18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塔城地区群众反映沙湾市独生子女补贴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12-18 15:48:26 浏览次数: 【字体:

沙湾市群众通过12345热线平台反映,我是独生子女的父亲,在1998年领的独生子女证,当时有领取独生子女证3000元补贴政策,到四道河子镇计生办领取补贴时,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告知因离婚不能领取,年满55岁可以领补贴,今年己56岁了,前几天给计生办打电话询问,目前没有这个政策了,因此不给补贴,请承办部门给予处理。塔城地区12345热线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列为一般诉求,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处办。

沙湾市四道河子镇非常重视此问题,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经调查了解,根据相关办法规定,农牧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离异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给予一次性1500元奖励金,但“少生快富”工程于2022年终止。根据现行独生子女补贴相关政策要求,可以在满60周岁享受每年960元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贴。工作人员详细的向群众解答并告知在59周岁时将申请材料交至本村村委会负责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三份,主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离婚协议书以及孩子的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经电话回访,群众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