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676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1-29 | 所属主题: | 部门职责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职能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世纪大道55号
联系人:杨女士
办公室电话:0993-6011756
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政府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
(二)负责政府日常文件电报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负责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需要翻译的文字材料。
(三)检查督促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四)研究各部门请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审定;根据政府工作部署和政府领导批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处理各部门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的指示。
(六)负责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八)负责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和管理本市的对外友好交往活动;负责了解掌握全市的涉外情况和动态,做好各类涉外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和办理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承担地区外事办公室和市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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