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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3000000/2024082700000098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7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塔城地区群众反映沙湾市灵活就业社保费退费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8-27 17:58:45 浏览次数: 【字体:

沙湾市群众通过12345热线平台反映,群众在沙湾市社保局2023年参加灵活就业,社保从1月至6月每月补交917元,群众要求全额退款,请承办部门给予答复处理。塔城地区12345热线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列为一般诉求,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办。

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问题高度重视,安排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群众是2022年11月起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4年6月共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7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全额退费情形为灵活就业人员按年或按季缴费后,如果在单位就业,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缴费时间段重复的,职工可选择清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缴费。工作人员非常耐心的向群众解答相关规定,并告知其不符合全额退费条件,建议群众继续按灵活就业身份或进入单位就业后按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后,享受依法领取养老金。经电话回访,群众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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