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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020010/2024-93604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22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时时用心,处处走心

发布时间:2024-02-22 13:32:19 浏览次数: 【字体:

群众通过塔城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塔城地区12345热线)反映:沙湾市市民李先生来电求助,沙湾市恒威保安公司员工下班意外摔倒,造成腰部损伤,工伤认定不下来,公司强制让其正常上班。群众60岁,交通事故证明开好了。请承办单位给予答复解决处理。希望得到好的解决办法。

塔城地区12345热线话务员接到电话后,立即转至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办。

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诉求高度重视,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李先生在下班回家途中骑行电动三轮车摔倒受伤。自事故伤害之日起至今,沙湾市恒威保安公司和李先生均未曾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作人员告知李先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热线工作人员回访时,李先生对塔城地区12345热线工作效率十分满意。

塔城地区12345热线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对于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施策,精准服务,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确保把问题解决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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