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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020010/2023-03581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3-23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失业保险知识(三)

发布时间:2023-03-23 11:49:4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失业已超过1年,还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 24号)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具备领取养老金的条件,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又没有工作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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