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3000000/2026011200000007 | 发布机构: | 教育和体育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沙湾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文件要求,我市对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自查自评,自评结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达到申报条件。现将《沙湾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评报告》和《沙湾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沙湾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0993-6012178。
沙湾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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