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5031000000014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沙湾市公安局大泉派出所党支部关于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8日至8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大泉派出所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优化为民便民服务。
一是组织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学习户政窗口工作管理规范,提升办事窗口民(辅)警业务能力。二是将办公楼大门打开使用,对派出所办事窗口设置狭小问题进行部分拆除,群众接待区增设机场椅、显示屏,并将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办事程序、监督方式在群众等候区域通过显示屏进行公示,方便办事群众。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各项户籍业务办理事项和流程,避免群众多跑腿,利用派出所“泉心泉意”微信号不定期将业务流程等进行发布;对到达办事窗口的居民身份证,利用告知单预告知15个工作日前来领取,对未能及时来领取的群众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并于2024年11月起建立身份证领取发放台账进行销号式发放。三是将窗口服务纳入绩效考核内,激励监督窗口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效能。
2.提高执法质量水平。
一是组织派出所民(辅)警学习《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民(辅)警达到知法懂法,提高办案水平。二是责任到人,强化案件质量,市局通过网上巡查和实地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民警的执法办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持续优化诈骗和非法集资防范工作。
一是制定大泉派出所各社区民(辅)警对大泉乡13个村队包片责任制。二是每月组织社区民(辅)警对常见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手段、方式方法、案例学深学透等开展宣传培训,通过联合村委会通过日常走访、重点走访,对辖区群众用村队广播、微信群等媒介开展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4.全力提升民(辅)警管理科学性。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落实社区民警下村队相关要求。二是由各警务室根据所务会任务安排、当日部署重点工作与辖区实际工作情况开展走访入户,提升工作效果。三是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密集特点,建立派出所民(辅)警包联巷道清单,做好出租房屋录入和注销。
5.聚焦群众利益诉求,强化风险排查防控。
一是组织派出所民(辅)警就事故多发路口进行分析研讨,查找问题根源。二是积极对接大泉乡党委、政府及交通管理部门,在该路口增设货车禁止左转及右转标志标牌,并优化巡逻路线。
6.精准掌握社情民意。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关技巧,聘请矛盾纠纷化解专业人员为派出所民(辅)警进行专业授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二是拓宽矛盾纠纷收集渠道,通过走访入户等收集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分类台账,对已收集到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未化解的移交大泉乡综治中心。
7.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
一是于2025年年初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并结合沙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召开大泉派出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了“一岗双责”内容。二是结合沙湾市公安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组织派出所全体民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8.严格落实票据审核流程。
一是组织派出所相关人员学习财物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派出所报账员财务基础知识。派出所报账员已前往沙湾市公安局财务室跟班培训,学习发票填写和核对,熟练掌握发票处理工作。二是派出所财务人员对票据审核把关流程,并严格落实逐级审批。
9.全面优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和《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提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等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对所内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形成资产台账。
10.持续规范车辆管理使用。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提升民(辅)警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二是落实车辆使用严格审批,责任到人,所有车辆及时送修维护,及时续保。
11.积极落实从优待警,科学规划补休轮休。
一是结合派出所工作实际优化值班模式。二是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党委要求,落实从优待警。三是根据民(辅)警实际情况及个体差异表现,所领导及时与民(辅)警开展谈心谈话,对生活、工作、思想状况进行了解。四是按照沙湾市公安局相关规定,落实民(辅)警年休假、探亲假相关规定。
12.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一是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规范化开展组织生活。二是明确支委班子工作职责,通过培训将党务工作与业务相融合。三是选用配强党务干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发展党员工作。
13.提高主题党日质量。
一是结合大泉乡党委及市公安局下发的主题党日方案,设计贴合实际的主题。二是改变单一的会议模式,丰富组织生活形式。三是每月初支委会安排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专人策划和实施,支委成员充分参与,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四是鼓励党员积极分享心得、提出建议,增强党员的参与性与积极性。
14.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一是大泉派出所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并做交流研讨,采取多渠道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支委负责梳理汇总。二是开展党员民(辅)警谈心谈话,撰写支部班子材料及党员个人整改承诺书。三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召开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在党员大会上对研究的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沙湾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新疆沙湾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993-6014091(办公电话)。
中共沙湾市大泉派出所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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