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5040300000012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沙湾市公安局广场路派出所党支部关于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8日至8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沙湾市公安局广场路派出所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强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行为。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了娱乐场所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对娱乐场所的管理职责。二是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黄赌毒”违法行为蔓延势头。三是强化民警对管辖区娱乐场所的监管职责。四是每月依规对娱乐场所开展治安检查,积极预防娱乐场所发生“黄赌毒”违法行为。
2.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服务。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丰富社区警务室民警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服务工作的理论知识。二是强化管区民警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的职责认识。三是对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摸排走访,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3.强化反诈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反诈意识及能力。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了《电信诈骗预警提示及宣传要点》及近期发生在本市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提高民(辅)警的反诈宣传知识水平。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反复向辖区群众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对发生电诈案件的居民小区多次开展入户走访反诈宣传,帮助居民安装国家反诈APP小程序。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要求社区民警、警务室民警对分管的企事业单位和小区开展反诈宣传,如宣传不到位则对民警追责问责。四是建立了反诈宣传包联机制,民(辅)警主动对包联居民反复开展反诈宣传。
4.强化培训与监督,大力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组织办案民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大力提升办案民警业务素质。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案管室加大对案件监督检查力度,每日通过网上巡查或查阅卷宗的方式,对执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规范的,立即督促提醒办案民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确保了执法规范化。
5.强化能力提升与执法监督,大力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一是组织办案民警学习行政、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民警的法律素养及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二是选派办案民警参加市局举办的法制专题培训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案管室每日通过网上巡查、查阅卷宗的方式,对即将到期的案件督促提醒办案民警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6.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强化警用车辆管理。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交通事故防范”章节内容,明确车辆驾驶员定期保养、维护车辆的岗位职责。二是签订了警用车辆管理责任书。三是开展了警示教育,提高了车辆驾驶员加强保养车辆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与行动自觉。四是车辆管理员不定期对全所警用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醒车辆驾驶员常态化做好车辆检查与保养,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
7.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落实工作。二是由支部书记带头为支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并组织民警结合岗位实际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切实将队伍中潜在的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消除。三是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管理。
8.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警风警纪。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了《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考核细则》明确每季度要组织警风警纪监督员召开座谈会。二是邀请警风警纪义务监督员召开了警风警纪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警风警纪义务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三是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会议,强调群众监督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民(辅)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9.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一是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及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要求。二是对全所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对固定资产标签缺失的按要求进行了固定资产标签张贴,确保了全所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并做到标签化管理。
10.健全建强党支部班子。
一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了支委委员对支委班子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的理论知识水平。二是按流程完成了党支部委员会期满换届选举工作,通过选举,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
11.严格按流程发展党员,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
一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使每名党员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步骤和流程。二是支部书记主动强化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发展党员的思想认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沙湾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新疆沙湾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993-6014091(办公电话)。
中共沙湾市公安局广场路派出所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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