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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3000000/2025031000000011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3-10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沙湾市公安局安集海派出所党支部关于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3-10 17:16:5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8日至8月2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安集海派出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4年11月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准确掌握社情民意。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并严格按照《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完善基础信息采,中心警务室民警开展入户走访对基础信息进行全量采集,实现增量和变量信息动态掌握,并对采集信息进行全量录入。三是规范民(辅)警绩效考核细则,对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进行重新要求,定期抽查,督促警务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强化流动人口服务。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二是对辖区登记的出租房屋与业主签订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压紧出租人的监督管理责任。

3.增强社会面防控。

一是邀请市局交警大队对民(辅)警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升民(辅)警道路交通安全的宣防能力。二是联合交警大队安集海中队在辖区开展“守望平安”行动,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劝导一盔一带167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4.强化打击各类犯罪和整治社会治安力度。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民(辅)警达到知法懂法,提高办案水平。二是在辖区案件易发时间、易发地点加强巡防工作。组织开展3期培训活动,做到快反应、快处置,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控制力。三是由派出所法治副校长进校园针对防范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等开展送法活动3次,四是结合辖区冬季治安形势对症下药,开展反诈宣传活动,组织警力进村队、医院、学校,面向干部群体、“两栖”居民精准发力,举办专题反诈培训,引导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5.持续开展纪律教育。

一是组织全所民(辅)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律规。二是组织全体民(辅)警签订承诺书、责任书。三是细化绩效考核细则,加强民(辅)警日常监督,常态开展警示教育,动态摸排队伍风险。

6.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

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文件精神及会议精神。邀请分管领导讲授廉政党课。二是组织民(辅)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1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三是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与监督。

7.规范着装,树立严谨的队伍形象。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二是为(辅)警重新配发警衔、警号,并登记、常态化做好监督检查。三是设立专门的内务管理监督岗位,不定时开展着装检查。

8.妥善处置报废资产。

一是组织民(辅)警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二是重新梳理并完成待报废资产,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派员前往市局警务保障室跟班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管理规范和账目清晰。三是规范固定资产的入库、使用、维护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做好台账管理。

9.提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条例。二是邀请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针对派出所党支部党建业务进行专题培训。三是组织召开支委会,明确支委委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同时完善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明确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职责。

10.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安集海镇派出所党支部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在群众服务大厅、各中心警务室设置党员先锋岗6处,以党建引领助推业务提质增效。三是完成老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改建党建活动阵地工作,目前已投入使用。

11.健全党支部班子。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二是按照程序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投票表决,补选两名党支部委员。

12.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一是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按照《安集海镇派出所党支部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每月初支委会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安排,制定专人策划和实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13.积极开展“五个好”党支部创建工作。

一是组织党员学习《自治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基本标准》。二是制定“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晋位升级方案。安集海派出所党支部被安集海镇党委评为2024年“五个好”党支部。

14.提高组织生活会认识不足。

一是组织民(辅)警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并邀请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组织生活会相关流程进行培训。二是根据安集海镇党委政府下发的《安集海镇党委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实施方案》,安集海派出所党支部按照程序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紧密结合派出所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沙湾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新疆沙湾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993-6014091(办公电话)。

           

 

 

                                                                           中共沙湾市安集海镇派出所党支部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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