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5052300000140 | 发布机构: | 城市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3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供热价格
沙湾市城镇供热价格(含税)按实际供暖面积计收:
1、普通居民住宅用热价格为24.75 元/平方米·采暖期;
2、其他用户供热价格为26元/平方米·采暖期。
3、供热价格调整后,对弱势群体实行优惠政策。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户,按照现行优惠政策执行,即按21.53元/平方米·供暖期的供热价格(含税)执行。
按一个基本供暖期150日计算,我县的供暖期从每年的11月1日起至次年的4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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