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5052000000122 | 发布机构: | 城市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沙湾市鑫能恒泰热力公司服务信息(供热企业服务电话、用热入网流程、勘查设计、缴费标准及依据信息、故障维修信息)
1、单位概况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仪器仪表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水产品零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办公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奎屯路65号
营业场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奎屯路65号
联系方式:6011616
相关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属于城市集中供热企业,承担全市三分之二机关团体及各族用户的冬季集中供暖任务。
单位领导姓名:孔明智
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沙湾市鑫能恒泰热力公司属于小型企业规模,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1级公司,现有职工人数46人。
2、服务信息
2.1热力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根据沙政发[2013]81号《沙湾县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十条集中供热企业负责热源、交换站及热力主管网的建设,并按设计要求合理预留接口;用热单位应按规划设计负责分支管网的建设,供热企业不允许再向用热单位收取管网分摊费,主管网和分支管网的划分,由住建局热力办来界定。
根据沙政发[2013]81号《沙湾县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文件,正常供热时间为当年10月15日至次年的4月15日,正常采暖期为180天,基本采暖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150天。提前10月15日-10月31日、延期4月1日-4月15日在此期间暖气费按供热标准的50%收取。
根据沙发改字[2017]306号文件
一、沙湾县城镇供热价格(含税)按实际供暖面积计收:
1、普通居民住宅用热价格为24.75 元/平方米·采暖期;
2、其他用户供热价格为26元/平方米·采暖期。
3、供热价格调整后,对弱势群体实行优惠政策。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户,按照现行优惠政策执行,即按21.53元/平方米·供暖期的供热价格(含税)执行。
按一个基本供暖期150日计算,我县的供暖期从每年的11月1日起至次年的4月1日止。
2.2用热申请及用户入网接暖流程:
①用热户申请入网报告。②用热户申请开暖报告。③用热户新入网采暖设施系统平面布局图。④用热户室内采暖设施系统,系统平面图(竣工图)。⑤用热户用热面积平面图(竣工图)。⑥用热户与热力公司签订入网用热协议书。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测绘成果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⑧用热户身份证复印件及面积确认表个1份用热户花名册及供暖停暖名单。⑨用热户第一次入网签订交纳采暖费用协议,每年10月15 日前办理,按沙政发(2013)81号文件第四十条,对新建楼房并已竣工需通暖的,由开发商和供热企业在开暖前签订供热入网协议。协议签订后,第一个采暖期的采暖费由开发商对已入住的用热户收取当年取暖费。未售出的房屋第一个采暖期由开发商统一按全额采暖费的30%交纳供热管网损耗费。开暖前一次性统一交供热企业。⑩开发商申请办理停暖用户手续,开发商必须将停暖用户暖气断开。
2.3法定供热时间,供热收费的起止日期:本年度10月15日至下一年度4月15日
2.4热费收缴、供热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通过微信-沙湾市思源水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自助缴费-供暖费管理“用户管理”-账单-进入缴费界面,自主进行线上缴费。
2.5计划类施工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及抄表计划信息:无
2.6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1)用户要了解供热单位的报修电话(每个小区的单元楼道内,都粘贴有供热公司的服务公示板),遇有供热问题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找区域负责人前去帮助处理。(2)供暖开始前,用户要对自家的暖气片、管道、阀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熟记室内阀门所在位置,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关闭阀门并找专业水暖人员维修,若发现单元公共部位的供暖管道有泄露现象,应通知物业或供暖公司给以维修。(3)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及时通知供热单位维修、测温、查找原因,不应自作主张进行检修。(4)家中无人时应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告知邻居或供热公司,遇到紧急情况可与之联系,采取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0993-728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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