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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统计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2-28 18:47: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适应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紧盯统计造假问题新特点新动向,依法履行推进职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对2026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任务

依据自治区、地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2026年计划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41家,由局法规科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督导工作计划,适时抽取部分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二、检查范围

沙湾市全部联网直报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作企业、服务业务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等。

三、检查对象选取方式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各专业提供执法检查统计调查对象相结合的方式,本年度执法检查单位数量计划为41家。一是随机抽取37家统计调查对象,其中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对象、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对象、能源调查对象、商贸调查对象、建筑业调查对象各5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调查对象、工业调查对象各6家。二是根据各专业反馈线索问题以及地区统计局各专业提供本地区存在疑似问题、总量较大、波动异常、新增或变动的调查单位4家。

四、检查方式

市统计局执法检查组按照“扫码入企”相关规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五、检查内容

在统计调查制度内,年报或季报中联网直报主要指标数据。一是提供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检查;二是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迟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等进行检查。

六、检查成员

按照局党组安排,随机抽调监察组成员,由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陈敏、黄启明、吕德海、徐红星)担任主要检查人员,持有市级行政执法证的统计专业人员配合检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同一调查对象,要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要做好统计执法检查文书和统计执法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现象。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务必坚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不包庇不掩饰,客观公正。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不得收受被检查对象的任何赠送,不准接受被检查对象的任何宴请。

(三)强化教育,执宣结合。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好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做好解释说明,争取企业的支持、理解与配合。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充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统计执法检查带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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