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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委宣传部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情况自查报告

来源: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6-03-16 18:54:5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相关规定,切实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根据《沙湾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沙湾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评议标准》(2023年9月下发)列明的5项29个指标,结合2025年沙湾市普法总结、宣传思想工作总结要求,沙湾市委宣传部围绕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情况,全面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工作计划,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沙湾市委宣传部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权,立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职能,紧扣年度普法和宣传思想工作部署,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严格对照评议标准5项29个指标,扎实推进各项普法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为沙湾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法治引领意识。市委宣传部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法治疆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牢记“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把握“两个维护”的根本性原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各级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各族群众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宣传法律法规和法治建设成果,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一是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抓好各项法律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等内容,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互动性。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收集机制,督促各村(社区)通过入户走访、送法进小区等活动,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二是针对不同群体设定具体普法目标,结合时事热点,创新宣传内容形式,同时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增加公众互动环节,提高参与度参与度和趣味性,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方方面面,注重群众法律需求、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结合2025年工作实际,对照评议标准5项29个指标,经自查,虽圆满完成年度任务,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协同推进机制不够完善。部门间联动普法合力未完全形成,参照“宣传+执法”协同模式的推进力度不足,部分普法工作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精准度不够。二是宣传方式创新力度不足,内容贴合度不够。部分宣传内容侧重理论条文解读,缺乏与群众实际生活案例的结合,借鉴基层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生动形式较少,群众难以理解运用,参与积极性未充分调动。三是普法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活动资料整理不及时,分类不够清晰,佐证力度有待强化,未完全达到评议标准相关要求。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工作计划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市委宣传部将立行立改,补齐工作短板,结合今后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提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委宣传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努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法律知识、案例分析等内容,增强互动性。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吸引公众广泛参与,提高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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