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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来源: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6-04-15 16:10: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5年以来,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推进普法、学法、守法、用法、执法相互促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2025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内容、对象及责任科室等,压实责任,确保普法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二)坚持依法行政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重点篇目,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干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集中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方式开展个人自学。2025年,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及各类法律、法规学习40余次、参学人数600余人次。

(三)推动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常态化。一是利用“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2025年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0期15人次。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岗位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目前已参加2025年塔城地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塔城地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5轮次,参训人员干部100余人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对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处罚一起、公示一起”。2025年,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0件,行政处罚情况已在沙湾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信用平台系统进行公示。二是我局2025年对65家次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并将企业检查事项、检查情况、检查结果等基本信息在沙湾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联合相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沙湾市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污染治理设施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5轮次,检查结果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五)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全方位普法。一是结合环境执法,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印制《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款》宣传单,持续开展“送法入企”工作,2025年,开展送法入企100余次。加强对重点对象“点对点”环境帮扶指导,制作“环保进企业”、“环保进社区”等宣传手册400余册,执法人员发放至辖区重点企业,切实增强重点对象学法知法守法的普法实效。二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业务培训会、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培训、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等各类针对性、专业指导性较强的帮扶培训,100余家次企业负责人参训。三是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6·5”环境日等关键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营造时时关注环境保护,人人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企业自主学法守法意识参差不齐。部分企业环保法治意识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动接受普法多,主动学法少,存在侥幸心理,对新修订环保法规等新规掌握不全面,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仍需加强。二是执法与普法融合深度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检查、轻普法”思想,日常现场检查中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够常态化,对企业的普法教育、警示教育力度不足,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的效果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行精准分类普,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按照行业分类、企业大小、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精准普法,重点针对工业企业、养殖行业、涉废涉气企业开展专项普法,对小微企业、乡村区域开展下沉式普法,做到靶向施教、按需普法,切实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持续常态化开展干部学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深入学习最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释法能力、执行行政水平,打造专业化、规范化、法治生态环境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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