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述法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郑 健)
2025年,本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严格依法行政,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带头深学笃行,夯实法治思想基础
坚持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市场监管领域核心法规,全年组织中心组法治学习15次、专题法治讲堂5次,带头讲授法治课3次。搭建“集中学+自主学+实践学”三维学习体系,覆盖《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员执法资格证持有率100%,推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顾问等制度,全年完成行政执法案件审核186件,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细化裁量标准,确保行政行为全程合法合规。严格案件集体讨论审理,召开案审会21次审核案件186起。开展案卷评查,评查案卷308件。
(三)深化精准监管,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下达内部“双随机、一公开”任务24个,涉及个体及企业535家。跨部门双随机任务5条,涉及主体16户。大力推行“扫码检查”,持续提升监管综合效能,共开展扫码检查2424户。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审查政策文件9件,提出审查意见30余条,排查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四)严把执法关口,提升办案质量水平
强化案件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案件审核、法制审核制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3·15”、食品安全周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场,发放资料2500余份,覆盖群众1.5万余人次。推行"执法+普法"模式,检查中同步开展法规解读,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
(六)聚焦战略实施,质量品牌持续提升
一是开展质量强企活动。组织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2025年,培育帮扶1家企业参与自治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推荐帮扶辖区1家企业的主要产品获得“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证书,辖区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3家,累计达到23家;以“严监管”与“优服务”双轮驱动赋能企业发展开展质量帮扶活动,召开质量提升推进会6次;二是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对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积极跑办安集海辣椒、乌兰乌苏红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工作。
(七)围绕重点任务,靶向发力推动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制定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市场监管领域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突出问题、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研究解决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治工作稳步开展。二是有序推进项目工程。安排专人紧盯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度,随时听取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解决,目前综合业务用房主体施工建设及附属设施已完成,进入竣工验收阶段,计划年内投入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学习深度不足。当前法治学习虽已形成常态化机制,但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仍有欠缺。部分干部对市场监管领域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理解仅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层次的钻研和思考,尤其对复杂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裁量标准把握不够精准。
二是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普法工作虽按要求有序开展,但宣传形式仍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未能充分结合不同市场主体、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导致普法效果不够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法治学习培训,筑牢依法行政根基。聚焦市场监管领域新规难点和执法实践需求,制定系统化的培训计划,开展分层分类专项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围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复杂案件办理、裁量权规范运用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每月组织1次案例研讨会,选取典型执法案例进行深度剖析,促进干部学以致用。
二是完善执法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流程,科学制定抽查计划,扩大抽查覆盖面,提高抽查精准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做到应审尽审,坚决杜绝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线上线下宣传载体。线下,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组织“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商户”系列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指导。线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制作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普法短视频、漫画、图文等内容,解读热点法律问题,宣传典型案例,提高普法的趣味性和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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