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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述法报告(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宗新)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4-08 16:39: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以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抓牢主责主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本人自觉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把学习党的理论与学习林草法律法规相结合,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来,努力提高自己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统筹谋划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工作与林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科学民主决策。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印发资料、举办讲座、以案释法,组织各乡、村开展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林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是规范行政执法。遵守“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程记录,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对重大行政执法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托政务网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四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5年2月-2026年2月聘请新疆双信(沙湾)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对讨论2025年三北工程招投标代理协议1件、讨论整改通知书(两处国有林地合同)水利局节水实验站1590亩仓房沟、安集海两处4960亩1件;农用地清理合同1件;林地承包合同(审查意见)1件;林地解除合同协议1件;苗木赞助协议1件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参与了林草重大决策的讨论、研究,对林草行政案件办理进行指导,确保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实效,有效提升了林草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亮点工作

1.稳步推进生态建设。一是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督促各乡镇完成沙湾市2025年春季造林任务、前一轮、新一轮退耕还林补植补造任务。春季全市完成造林任务9302.2万亩。秋季计划完成补植补造11540.3亩,退化林修复11377.3亩。二是新疆塔城地区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已完成,负责实施退化林修复1000亩,标志牌4个,支付资金120万元。新疆塔城地区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退化林修复1000亩,标志牌5个;封山育林面积为155000亩,封育区外围设置刺丝围栏,围栏长度为174061m,围栏门10个。

2.扎实开展林草资源保护与监管。一是抓好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科学应用好国家相关政策,守好林草资源总量底线。共办理征占用林地、草地共84件;办理林木采伐197份。二是做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签订2025年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书工作,共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4086份,签订禁牧责任书3632份,完成率100%。三是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研究制定了清风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清风行动联席会议,对全市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四是持续加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各类监测方面。常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实际监测面积1359107亩。

三、存在问题

沙湾市国家级公益林主要分布在沙湾市内部沙漠边缘,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对沙湾市良好的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但是林区林耕交错复杂,毁林毁草开垦现象时有发生,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缺失,毁林毁草案件查处难度大;各类信息应用技术APP不稳定不健全,严重影响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传,提升群众保护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生态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全覆盖巡护制度,常态化落实值班制度,严防毁林开垦、乱捕乱猎、森林火灾的发生,不断加强护林员队伍的培训,提高知识水平及管林护林责任意识,强化管护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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