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泉乡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与市执法队合作执法
为了切实保障大泉乡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维护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大泉乡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开展合作执法工作。
2025年9月27日,大泉乡叶家湖村一大马力机手对一块未进行残膜回收的玉米地进行犁地作业。我乡执法人员发现后,迅速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前往现场。执法人员向机手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残膜回收的重要意义,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阻止,并要求机手立即停止作业,待残膜回收完成后再进行犁地。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避免了未回收残膜对土壤环境造成的破坏,维护了农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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