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毛湾镇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镇应对低温降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降雪冰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科学、有序、高效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沙湾市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沙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低温降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4.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镇低温降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新村、片区负责组织本辖区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1.4.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成立镇低温降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应急指挥部,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全镇低温降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总指挥: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成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派出所、卫生院、综治网格化服务中心、经济和财政发展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中心小学、供电所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新村书记。指挥中心下设应急现场指挥部和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镇低温降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日常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承担。负责督促落实各新村、片区关于低温降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决策部署;调查、研究、分析全镇低温降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负责低温降雪冰冻灾害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配合、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协调、指导、监督一般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镇应急委各成员部门(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低温降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和行业管辖范围内的防范、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完成镇社会事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协调调动消防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队伍以及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指导新村、片区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负责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低温降雪冰冻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同镇财政所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一般低温降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负责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工作;负责低温降雪冰冻灾害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对全镇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统筹指导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配合做好预警等信息发布工作。
社保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的采购、储备、调运等相关工作;参与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负责组织协调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遇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和志愿服务活动。
中心校、幼儿园:负责校园安全,有序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必要时采取调整上课时间、停课等措施;配合镇政府,提供应急避难场所,做好受灾人员和群众的临时安置。
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重要场所秩序;加强全镇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公路交通行业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因灾导致道路中断抢修等情况。
经济和财政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市级财政申请抢险救援救灾补助资金。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镇供水、供暖、道路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除雪除冰和抢修等;指导、监督和管理房屋建筑应对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工作;报送因灾导致基础设施受灾情况;核定因灾导致基础设施受灾情况。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供水设施的抢修,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因灾导致水利设施受灾情况。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镇农业低温降雪冰冻灾情信息,指导全镇农业抢险救援救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等工作;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因灾导致农牧业等受灾情况。
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或专家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的合法经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协调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因灾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
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抢险救援、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等工作;视灾害情况,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负责协调有关力量参与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道路抢通等行动。
电信所:负责做好通信设施防御低温降雪冰冻灾害的安全工作,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
供电所:负责供区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灾害期间保障抢险救援电力供应和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
其余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应对工作。镇社会事务办根据需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对处置工作。
2.3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时,镇社会事务办下设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救援救灾组、基础设施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医疗卫生组和其他工作组。工作组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成员单位: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卫生院。
工作职责:协助组织实施应急处置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社情等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急处置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镇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媒体对全镇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应急处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2.3.2救援救灾组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办、中心校、派出所。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做好相关预警;结合实际编制抢险救援救灾应对措施,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和应急装备等资源。
2.3.3基础设施保障组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成员单位:社保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供电所、电信所。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保障工作;基础设施的保障和维护工作;抢修供电、供水、供暖、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确保各项基础设施正常运转;架设应急通信和电力设备,保障重要部门、灾区通信和电力畅通;负责灾害期间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2.3.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派出所。
成员单位:各新村、片区。
工作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2.3.5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卫生院。
成员单位:社保中心。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3.6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设置。
3预警级别与发布
3.1预警级别
按降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1.1Ⅰ级预警
全镇出现持续15天以上的低温降雪冰冻天气,4个以上村队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2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3.1.2Ⅱ级预警
全镇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降雪冰冻天气,3个以上村队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3.1.3 Ⅲ级预警
全镇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降雪冰冻天气,2个以上村队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以上预警信号。
3.1.4Ⅳ级预警
全镇部分地区出现低温降雪冰冻天气,1个以上村队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以上预警信号。
3.2监测预报
社会事务办干部以及各新村灾害信息员为提供低温降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的具体责任人,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消息预警机制,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
3.3预警发布
镇社会事务办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运用微信、短信、大喇叭等各类渠道,及时发布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Ⅱ级及以上响应
4.1启动条件
超过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时,启动Ⅱ级及以上响应。
4.2启动程序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降雪冰冻灾害时,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立即组织力量开展Ⅱ级及以上响应先期处置,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按照规定启动响应。
4.3响应行动
(1)镇社会事务办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报告并在严重灾情时请求专业支持;
(2)镇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新村、片区、各部门、企业要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启动工作组,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工作组组长;工作组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受灾村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村队包联领导、第一书记、总支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镇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4响应终止
当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时,向上级报告,由上级按照规定结束响应。
5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灾情发生后,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各新村、片区是低温降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派出所、中心校、社保中心、财政所、农经站、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卫生院、供电所、电信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社会事务办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镇应急指挥部。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新村、片区、各站所、企业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各新村、片区、站所、企业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
7应急保障
7.1通信交通保障
电信所组织协调灾区通信抢修和恢复工作。
派出所按照职能职责,优先保障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权,组织灾区交通疏导和管制,保障抢险救援救灾主要道路畅通,密切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7.2应急队伍保障
灾害应对处置中应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和民兵队伍在抢险救援救灾中突击力量的作用,发挥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辅助力量的作用。
社会事务办可根据灾害程度和范围,调动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参与低温降雪冰冻灾害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申请调用和征用运输工具、物资、设备、人员等,抢险救援救灾过程中要保障社会救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3物资及资金保障
财政所要做好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保障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应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各新村、片区、站所、企业要根据本地区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做好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装备和器材配备,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可自行储备,也可委托相关企业或组织代为储备管理。
7.4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新村、片区、站所、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普及低温降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镇中心校、幼儿园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降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各新村、片区、站所、企业要制订应对低温降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8灾后恢复重建
8.1受灾村队要做好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按照规定报经审批和实施。
8.2社保中心、财政所、农经站、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协助新村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及时下拨灾区。镇社会事务办要积极指导灾区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8.3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新村负责具体实施,并在镇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
9附则
9.1预案管理
镇社会事务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预案,报镇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柳毛湾镇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印发实施,并报市应急委办公室备案。
9.2监督检查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社会事务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新村、片区、站所、企业做好低温降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要完善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9.3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低温降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低温降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低温降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在应对低温降雪冰冻灾害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对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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