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商户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时利尚)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头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动,力求学深、学透、学全。一是根据《商户地乡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商户地乡年普法学法工作方案》,使领导干部成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今年,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联席会议上进行集体学习12次,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不断提高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通过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村干部大会、“八五”普法等形式,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村“两委”、农村党员、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历次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和内涵,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加强学法用法的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切实把“法宣在线”、“两学一做”和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政策法规,共发放资料1500份。以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向老百姓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援助内容。目前,共开展各项宣传活动8场次,共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1600余份。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完善法治监督机制。
一是精准实施“一规划两纲要”,全面夯实法治建设基石。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作为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依据上级文件批示精神,迅速制定详细的工作安排,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具体措施,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专人负责、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二是开展专题研究,高效解决法治建设难题。全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深入讨论研究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和问题,针对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复议应诉、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领域,共梳理出2个关键问题,并逐一分析研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情况,有力推动了法治建设进程。三是深入贯彻督查办法,健全法治建设考核督查体系。坚决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乡实际的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机制和督查约谈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时上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法治建设全面督查反馈共性问题进行认领整改。
(三)纵深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着力加强部门专项培训。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测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我乡政府信息,增强乡人民政府公信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严格履行规范性程序,重大决策申请上报在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打通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及时回应群众问题事项,对政府决策和项目合同先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后再签约,严格履行政府政务公开公示制度。三是强化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年对63名调解员及35名法律明白人进行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们的调解技能,将人民调解职能送到群众身边。
二、亮点工作
(一)依法行政,创新乡村法治服务。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与石河子洪颐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份,审核各类合同17份,开展普法宣讲2次。深度融入“党建 + 法治”的创新发展模式,法律顾问助推乡村法治服务,积极建立紧密的党建共建关系,倾力打造“党建引领,法助民生”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和人大代表“纽带”作用,为乡村法治建设注入澎湃动力。
(二)配强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严格按照市委要求配备人选,选派精兵良将充实到综合行政执法中心,6人已取得执法资格证,队伍中3人为本科法学专业,2人正在提升法学本科学历,并专门设立办公场所,协调一辆公务用车用于行政执法,根据商户地乡属地责任清单下放情况,沙政发〔2023〕104号文件为依据,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厘清基层治理审批、执法、服务的界限,不断明确综合执法大队职能职责,为商户地乡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彻底。学习仅停留在了“学了”层面,没有做到专题学、系统学,有时还是凭经验用老办法,没有习惯用法治思维考虑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时忽略了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重稳定、安全生产等业务工作,轻法治工作的现象。
二是普法宣传不够深入。普法宣传采用老办法、硬方式较多,普法宣传教育较为枯燥,大多采用张贴横幅、村内广播、宣传车宣传等方式硬性宣传,宣传举措不够灵活,与群众互动少,导致学法宣传大多停留在表面。
三是法治建设队伍不够健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问题的能力不足。专业性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在日常工作中忙于业务性工作,缺乏系统化、专门化的理论素养提升和专项法治学习,法律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打算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乡村两级“一把手”抓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乡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起领导责任,将法治建设与“五办五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行政村队相结合,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同步考核。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方式,以互联网、文娱活动为载体,以案释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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