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述法报告(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李坚)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法、普法、依法、用法情况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是全面坚持学法,提升法治水平
作为发改委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发改委干部学习《价格法》、《能源法》、《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20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讲座10余次并认真填写了参学记录表。组织干部集中学法40余次。通过对各类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到学法依法的重要性。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促使干部依法履职的观念得到了加强。
二是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凝聚合力
按照前期已制定的“一规划·两纲要”任务分解方案,安排部署并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工作。对涉及任务内容27项事项,健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责任单位牵头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是梳理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建设权责明确、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梳理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涉及安全生产、价格监管、节能、粮食储备、石油天然气保护、项目、固投共7大类63项,确保职责明确、执法事项清晰。2024年无行政执法案件。
四是依法诚信履约践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制,提升精准化水平,健全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公示工作机制,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使用《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中使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表》,加大归集力度,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高效惠民便企,推动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安排专人负责信用信息汇总报送及公示。
五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及审查制度,2024年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亮点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发展。落实《自治区规划发展条例》。完成《塔城地区沙湾市(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沙湾市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21-2025)》中评估和中期调整相关工作。编制《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沙湾市分区产业发展规划》《沙湾市市域综合能源专项规划(2024-2035年)》《塔城地区光伏治沙建设规划》。
二是完善价格管理体系。完成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依法推进、农业水价、供热价格、农村道路客运票价调整等工作,完成合法性审查、政府集体审议,履行监审结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听证程序。扎实开展价格认定,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28起,认定标的431.25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体干部对涉及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普法宣传力度及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普法的覆盖面及普及率需进一步加大。
三是项目、价格、投资,执法领域中规范执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四是数字化发展及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还需加大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做好学法、依法、守法、用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以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学习涉及行政审批、经济发展、项目、价格、粮食安全、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更加专业的法治思维去处理日常工作,切实增强学法、依法、用法的实效性,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新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普法宣传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三是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推进高质量发展。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优化工作流程,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好企业群众。
四是聘好用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加强沟通交流,促使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依法行政,避免行政诉讼发生,促进经济发展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五是以数字化思维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网上可办事项占比和网办深度,进一步强化数据资源汇聚应用与共享,高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六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简化办事流程,畅通涉企政策协商制定的途径,不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法、普法、依法、用法情况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是全面坚持学法,提升法治水平
作为发改委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发改委干部学习《价格法》、《能源法》、《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20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讲座10余次并认真填写了参学记录表。组织干部集中学法40余次。通过对各类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到学法依法的重要性。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促使干部依法履职的观念得到了加强。
二是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凝聚合力
按照前期已制定的“一规划·两纲要”任务分解方案,安排部署并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工作。对涉及任务内容27项事项,健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责任单位牵头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是梳理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建设权责明确、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梳理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涉及安全生产、价格监管、节能、粮食储备、石油天然气保护、项目、固投共7大类63项,确保职责明确、执法事项清晰。2024年无行政执法案件。
四是依法诚信履约践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制,提升精准化水平,健全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公示工作机制,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使用《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中使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表》,加大归集力度,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高效惠民便企,推动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安排专人负责信用信息汇总报送及公示。
五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及审查制度,2024年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亮点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发展。落实《自治区规划发展条例》。完成《塔城地区沙湾市(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沙湾市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21-2025)》中评估和中期调整相关工作。编制《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沙湾市分区产业发展规划》《沙湾市市域综合能源专项规划(2024-2035年)》《塔城地区光伏治沙建设规划》。
二是完善价格管理体系。完成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依法推进、农业水价、供热价格、农村道路客运票价调整等工作,完成合法性审查、政府集体审议,履行监审结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听证程序。扎实开展价格认定,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28起,认定标的431.25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体干部对涉及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普法宣传力度及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普法的覆盖面及普及率需进一步加大。
三是项目、价格、投资,执法领域中规范执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四是数字化发展及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还需加大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做好学法、依法、守法、用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以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学习涉及行政审批、经济发展、项目、价格、粮食安全、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更加专业的法治思维去处理日常工作,切实增强学法、依法、用法的实效性,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新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普法宣传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三是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推进高质量发展。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优化工作流程,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好企业群众。
四是聘好用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加强沟通交流,促使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依法行政,避免行政诉讼发生,促进经济发展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五是以数字化思维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网上可办事项占比和网办深度,进一步强化数据资源汇聚应用与共享,高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六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简化办事流程,畅通涉企政策协商制定的途径,不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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