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首批新能源货车“上岗”
近日,沙湾交通运输局办理了首张新能源货车《道路运输证》,实现了全市新能源货车“零”的突破,填补了新能源货车使用的空白。
据了解,作为全市首家使用新能源货车的运输企业,沙湾市金瑞达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此次购置了5辆新能源纯电货车。相比传统燃油货车,这批纯电动货车不仅能显著降低运输成本,还能大幅减少运输途中的尾气和噪音污染,实现绿色零排放运输。
沙湾市金瑞达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高建飞说:“这新能源货车基本满足了中短途运输的需求,同时还能减少尾气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后期还会购置新能源货车。”
为鼓励运输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沙湾市交通运输局主动服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指导企业办证所需相关材料,迅速为企业的新购车辆办理了《道路运输证》,为企业运营提供优质服务保障,确保车辆第一时间“上岗”。
如今,这5辆新能源货车全面“上岗”,充电时长一个半小时,续航里程大约230公里左右。低能耗、低排放、低噪音等优点,标志着沙湾市在打造绿色运输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刘长兴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广新能源车辆在道路运输行业的应用,鼓励运输企业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落实各项节能减排措施。同时,将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新能源车辆推广使用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加快绿色交通建设步伐,促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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